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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要人權,動物也要動物權利。
不要隨便將動物「人道」毀滅、或「安樂」死。
即使動物患病或受傷,一樣可像救人般盡量救治。
2010 年冬,一條出生才 10 天的小海豚,被漁網傷得甚是痛苦。
小海豚在烏拉圭蒙特維多海灘被途人發現時,已然奄奄一息。
拯救動物的 NGO,沒因此輕言放棄這不見了媽媽的小生命。
不單盡力施以治療,還代兼母職悉心陪伴學習游泳和餵哺。
連漏油污染獲救的小企鵝,也關心這回復健康的小海豚。
甚麼叫愛護動物,你懂得麼?

感謝:S.O.S Rescate de Fauna Marin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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